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8〕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推荐保送生工作,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以下推荐保送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择优、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推荐办法,严格推荐标准,强化资格审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保送生推荐工作严格规范、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组
组 长:武翻旺
副组长:姚培吉 李巧瑞 冯 娟 袁万银 刘伟波 吕 政
成 员:周荣钧 史 震 刘 芳
(二)监督组
成 员:袁万银 周荣钧
(三)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 任:史 震
副主任:曹向阳
成 员:魏钰强
三、具体办法
(一)选拔范围
高中阶段三年均在本校实际就读且自愿报名参加校内推荐保送的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正在接受校内违纪处分的学生无推荐保送资格。
(二)名额分配
1.教育部核定学校2019年推荐保送生限额为117名。
2.年度推荐保送生名额分别按英语文科、英语理科及小语种三种类型进行分配。
3.小语种名额按考生人数的40%进行分配。
4.英语文科、理科名额按考生人数进行等比例分配。
(三)选拔依据
1.学校依据高一、高二学年度测试成绩、高三年级综合水平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推荐办法折算后的总成绩作为推荐保送生选拔依据。
2.高一学年度测试成绩、高二学年度测试成绩、高三年级综合水平测试成绩分别按20%、30%、50%的比例进行折算,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标准折合成分值成绩,两项成绩相加后学生分别按文科、理科、小语种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拟推荐保送生资格。
3.经学校批准未参加高一或高二学年度测试的学生,其对应年度测试成绩所占比例增加到高三综合水平测试成绩比例之中。
4.学校成立2019届毕业生保送审核组,按照公开程序严格审核学生成绩,并由市教育局监督。
(四)相关考试及分值
1.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本校2017年8月25—26日举行的考试成绩作为高一学年度测试成绩,参加本校2018年8月21—22日举行的考试成绩作为高二学年度测试成绩。两次测试总分均为660分,其中文科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政治、历史、地理各100分;理科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
2.学校2018年12月15—16日组织有报名资格且自愿参加测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文科、理科分别进行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政治、历史、地理)、理综(物理、化学、生物)测试。测试总分为66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50分、文综270分(政治、历史、地理各90分)、理综270分(物理100分、化学90分、生物80分)。
3.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作为平时成绩,其中成绩等级为“A”计5分,等级为“B”计3分,其它等级不计分。文科(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满分各30分。
四、按上述办法确定后的拟推荐保送生名单在全校公示后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学生放弃保送资格,不再增补。
五、推荐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广泛接受社会和师生的监督。学校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学校:5631391,市教育局:4223097。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推荐保送资格,并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本方案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