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3年招生章程
3年招生章程。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分专业
使用生源地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0×100×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及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1.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年度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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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千千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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