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志愿填报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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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高考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是如何划分的?

答: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参照往年普通类本一或本二A批次相应类别院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主要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以及其他有相应文化成绩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录取的参考。

符合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院校,由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进行录取。

问:高考各批次如何投档?

答:各批次各类型院校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普通类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计划类别统一划线,一起投档录取。

1.普通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及相应专业术科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投档时,省招办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院校。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2.符合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院校,由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进行录取。

3.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投档时不含政策性加分。

4.录取时,因生源不足产生的空额计划,要在征集志愿录取时,结合生源情况研究决定。

问:平行志愿投档时如何进行排序?

答:1.按类别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问:投档后,院校如何进行录取?

答:1.投档后,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3.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身体条件、文化课成绩、单科成绩等要求)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4.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参照往年普通类本一或本二A批次相应类别院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主要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其他有相应文化成绩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参考。

5.同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间的计划不能调剂使用。如生源不足,须在征集志愿阶段,经研究决定未完成计划的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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