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免考手续每年办理两次,申请要符合条件,有关证明材料退还考生本人,伪造材料一经查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档案。
1. 自考申请免考的条件
自考申请免考须符合以下条件: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专科和本科中的课程名;已取得的其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和普通高校学分可相应地免考自考中的相应课程等。
2. 免考审批手续
免考审批手续每年集中办理两次,过时不予补办。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档案。
3. 具体免考申请流程
(a) 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给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b) 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制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县(区)考办,由县(区)考办交考生。省考办审查合格后,再予以核发。(具体审核部门因地区而异)
(c) 免考申报人有权通过省考办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自己的免考审批进度。
4. 具体申请时间和要求
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一般截止时间为4月,下半年截止时间为10月。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免考相关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因地区而异)
5. 免考的科目和考试次数
自考免考申请指的是自考学生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免考某些课程,而不必参加相应的考试。每年申请的免考科目和考试次数因地区而异,但一般在1116门之间,单次最多可报考6门考试科目。
6. 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
湖北的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自考免考手续每年集中办理两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并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具体申请时间和要求因地区而异,报考的科目和考试次数在一定范围内。记得不要伪造证明材料,否则将面临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等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