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省考委颁发,主考院校副署。为了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2003年开始,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统一设计,并实行全国统一制作和管理。那么,自考毕业证由哪个部门颁发呢?
1. 颁发部门是省考委和主考院校
依据目前《条例》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省考委颁发,并由主考学校进行副署。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统一设计,并实行全国统一制作和管理。
2. 证书颁发流程
颁发证书的流程通常经过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获发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领取证书时需要准备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自考办进行领取。
3. 盖章部门
自考毕业证加盖章的部门一般有两个。地方自学考试毕业证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主考院校(如北京大学)”两枚公章;军队自学考试毕业证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学员”盖章。
4. 毕业证与学位证
毕业证是由办学机构颁发的书面凭证,证明学生已经完成了相应的学业,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毕业标准。而学位证是由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颁发的,证明学生获得了该校授予的学位。
自考毕业证由省考委和主考院校颁发。在获得毕业证时需要准备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规定时间前往自考办进行领取。加盖章的部门一般有地方和军队两种标志,并且需要通过审核才能获得证书。毕业证只是证明完成了学业的书面凭证,与学位证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