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将为大家介绍自考省际转考要求。省际转考是指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将报考地点从一个省(市、区)转到另一个省(市、区),同时保留历次考试成绩和册页。以下是自考省际转考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请条件
考生须在原报考地已取得一门以上或一门及以上合格成绩,并因工作变动或需要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情况下,才可提出转考申请。
2.转入要求
考生在转入地必须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合格成绩或本科不少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遍联系服务、灵活就业、退役士兵等可在专科取得6门合格成绩或者本科取得5门合格成绩后办理。
3.申请次数和省市限制
考生在当次转考工作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只能申请转出到一个省(市、区)。同时,考生需在云南省和转入省均已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省考籍后才能提出转考申请。
4.四川转考规定
转考申请需通过我省审核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出业务开通时间内统一进行考籍电子转移。同时,考生需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四川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或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四川省办理毕业手续。
5.浙江转考规定
考生符合浙江省省际转考要求即可办理。转入时需在浙江省取得1门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未取得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成绩者,需参加我省考试。此外,转入申请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6.转出要求和手续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转出申请需按办理流程递交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相关表格和提交乡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同时,考生需将系统导出的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外省转出信息核对确认单打印并签字,以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相关部门。
以上就是关于自考省际转考要求的相关内容总结。通过了解这些规定,考生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并且在申请转考时也会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