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考生志愿确认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2〕11号)精神,通过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初审的考生须于5月29-3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网址为:gk.jseea.cn),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具体时间为:5月29日、30日每天8:30-22:00,5月31日8:30-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资格。
高考成绩公布后,高校按照其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投档:
如考生仅被1所已确认的A类高校拟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将把考生档案投给拟录取高校;如考生被2所及以上已确认的A类高校拟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本次确认的志愿顺序,把考生档案投给顺序最靠前的拟录取高校。
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的投档录取安排在“强基计划”录取后、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
因北京外国语大学初审工作尚未结束,拟确认北京外国语大学志愿的考生,请及时关注该校有关通知,并按要求进行志愿确认。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