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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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县(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安局: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将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和成绩,并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详细标准见附件1)。

  三、招生程序

  (一)政治考察。

  1、时间:6月9日9时至6月29日12时。

  2、流程。考生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交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展政治考察工作,并提出意见,报县(区、市)公安局政工部门审核。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县(区、市)公安局政工部门将政治考察表按照“一人一档”密封后返还给考生。对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县(区、市)公安局政工部门当面告知结论及原因,并留存考生政治考察表,考生不能参加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生源选拔。未进行政治考察的考生不能参加生源选拔。

  (二)填报志愿。按照《青海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并在本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公安院校志愿(公安专业)。

  (三)确定对象。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数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参加生源选拔的考生名单。参加生源选拔的考生名单于7月1日18时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公布。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公布的考生名单,按照面试、体能测评和体质检测的程序,组织开展生源选拔,确定合格生源名单并提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填报志愿时间及相关要求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有关文件为准。

  (四)面试和体能测评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安普通高等院校面试和体能测评按本专科两个批次组织进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报考公安部直属公安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考生;第二阶段为报考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

  第一阶段面试体能测评安排(公安部直属公安院校)

  1、时间:7月2日8时至7月3日上午12时(请考生严格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面试和体能测评时段安排参加)。

  2、地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3、人员:填报公安部直属公安院校志愿且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名单范围内的考生。

  4、要求:考生须持2022年普通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密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48小时内核酸检测纸质报告、“信康码”和“行程码”当日截图以及《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以上均需打印签字),按照划分的批次时段准时到指定面试地点集合。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必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考生在面试和体能测评现场需着运动服、运动鞋,无须着正装。严禁在面试和体能测评现场穿戴服装上印有明显logo或所在学校标志的服装。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合格人员将在现场发放《体检通知单》。如遇特殊天气,体能测评时间顺延。

  5、结果公布:报考公安部直属公安院校的合格生源名单于7月5日12时前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

  第二阶段面试体能测评安排(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

  1、时间:7月6日8时至7月7日上午12时(请考生严格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面试和体能测评时段安排参加)。

  2、地点: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3、人员:填报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志愿且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名单范围内的考生。

  4、要求:考生须持2022年普通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密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48小时内核酸检测纸质报告、“信康码”和“行程码”当日截图以及《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以上均需打印签字),按照划分的批次时段准时到指定面试地点集合。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必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考生在面试和体能测评现场需着运动服、运动鞋,无须着正装。严禁在面试和体能测评现场穿戴服装上印有明显logo或所在学校标志的服装。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合格人员将在现场发放《体检通知单》。如遇特殊天气,体能测评时间顺延。

  5、结果公布:报考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的合格生源名单于7月9日12时前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

  (五)体质检测。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以《体检通知单》为准。

  (六)考生用表。考生需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按要求填写完全基本信息内容,粘贴照片,其余内容由政审民警、考官、医师、裁判分别填写。同时,考生要认真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并签字确认,如有弄虚作假、隐瞒填报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政策依据。公安院校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宣传国家招生政策,各县(市、区)招办要会同当地公安机关,指导辖区中学及时组织开展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策宣传及政策咨询等工作,确保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参加生源选拔的考生在面试前14天内不得离开青海,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无接触史,且在面试现场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纸质报告、“信康码”和“行程码”当日截图以及《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以上均需打印考生签字),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自备口罩、纸巾等防护用品。同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备足防疫物资,加强健康监测,强化个人防护,做好消毒清洁,并及时向属地疾控部门进行报备,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安全。

  (三)深入实施“阳光高考、平安高考”,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平竞争、公正录取,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生源选拔各环节落实“谁签字、谁负责”,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录取考生因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原因退学的,将严肃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636、8293218。

  举报电话: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971—6312917。

  附件:1.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有关规定要求与制式表格点击查看

  3.考生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点击查看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2年6月8日

  附件1:

  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

  一、报名要求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当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二、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凡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除按规定标准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治考察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身体条件。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需要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三、面试、体能测评

  (一)面试与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实施。

  (二)面试、体能测评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身体的要求,对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体素质进行全面检测,并公布结果。

  (三)凡志愿选择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凡填报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而未参加生源选拔者,视作放弃志愿处理。

  (四)体能测评要求。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四、录取

  (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根据院校办学层次分别安排在本科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普通招生计划和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同时投档。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在考生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志愿按120%比例调档,择优录取。

  (三)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批次高等学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五、学生管理和待遇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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