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即将举行

千千百科 32 0

  2022年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以下简称“等级考”)即将举行,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8日 (星期六) 9:00—10:00 化学
13:00—14:00 思想政治
15:30—16:30 物理
6月19日 (星期日) 9:00—10:00 历史
13:00—14:00 地理
15:30—16:30 生命科学

  考前,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关注以下内容: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继续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考生家长或同住人也应尽量做到两点一线,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聚餐、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和物品。请考生下载并如实填写《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持续做好健康监测工作。

  2.考前3天,请所有考生按规定完成2次核酸检测(首场考试日期为6月18日的考生须在6月15日和6月17日上午进行核酸检测;首场考试日期为6月19日的考生须在6月16日上午和6月18日上午进行核酸检测)。为了确保考生核酸检测高效采样、集中送检,做到快检快送、快出结果,各区专门设置面向考生的定点专用核酸采样点,6月16日-18日每天上午8:00-11:00面向考生提供单人单管采样服务。请应于6月16日-18日上午参加核酸检测的考生务必到就近的考生定点专用核酸采样点完成采样。各区考生专用采样点详见附件2,同时区招考机构也将在网站公布。

  6月18日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将安排在考点进行核酸检测;6月19日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回社区完成当天的核酸检测。

  3.考生若在考前出现发热(体温≥37.3℃)(指水银体温计腋下温度,其他类型的体温计以此为标准校对,下同)、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在校生同时告知所在学校,其他考生(包括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年满18周岁的社会人员,取得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的社会人员,下同)向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报告,各区招考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2。

  4.考试当天,考生在出发前往考点前须完成一次抗原检测。如有异常第一时间向所在学校或区招考机构报告。

  考生在往返考点途中应佩戴N95/KN95口罩。在进入考点时,要在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按防疫要求有序列队进行相关检查,除查验证件环节外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常规考点普通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建议全程佩戴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其他考场的考生,须至少选择外科口罩全程佩戴。

  对考前有发热等症状的考生、进入考点时体温异常的考生以及核酸检测筛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安排在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中参加考试。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尽量提前出门,为进入考点前的安全检查、体温测量等环节预留充足的时间,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另有通知的除外)。

  5.考前,考生如属以下情况:

  (1)确诊或无症状感染的;

  (2)5月28日后出舱的;

  (3)明确为密接或次密接的;

  (4)处于本市中高风险地区(含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沪)的;

  (5)7日内国内低风险地区返沪的;

  (6)因突发疫情被封控的;

  (7)其他异常情况。

  在校生请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学校(其他考生报告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同时请考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在考前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按照学校或区招考机构的要求进行考前准备,涉及闭环转运的提前按要求做好考试证件、防护用品及其他个人相关物品的准备。

  二、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6.请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进入考点,首场考试还须出示《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老师。

  7.请考生仔细阅读《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3)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见附件4),充分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工作。

  8.常规考点6月18日下午连续参加思想政治和物理科目考试的考生,以及6月19日下午连续参加地理和生命科学科目考试的考生,须特别注意在两场考试候考期间不能离开考点,可在考点专门的候考区域休息候考。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在候考区域间隔就坐,保持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有序候考。候考期间,请考生特别注意考试时间和考场所在教室,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切勿走错考场。

  应急考点考生须完成当天本人所有科目考试后方可离开考点,相关考生请自备午餐。

  三、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9.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警惕网上虚假信息,保护自身利益,勿存侥幸心理,替考代考已入刑,投机取巧不可取。如果有违规、违法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附件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见附件6)严肃处理。

  10.请考生积极配合做好“手机管控”的专项治理工作。所有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环(手表)等移动通信设备带入考点。考点入口将设手机收纳保管处,各考点将通过考点入口核查、公告、广播提醒等多种方式,杜绝手机带入考点。

  开考后一旦在考场内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无论是否开启与使用,一律按作弊处理。

  四、放松心态轻松应考

  11.请考生调整心态,放松心情。考前及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正常饮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和营养搭配。因个人对室温感受不同,建议考生自带一件外套参加考试。

  12.考试结束,考生须听从考点指挥,按要求佩戴好口罩,带好随身物品,有序错峰离场,切勿滞留。

  13.送考家长在考点周边应避免人群聚集,考试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

  感谢考生与家长们的理解和支持!祝愿广大考生考出优异的成绩!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