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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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38号)要求,经各地各有关高校自主申报、专家评议等相关工作程序,认定了北京大学等18所高校为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现将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提供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反映情况的材料请于2022年7月20日17:00前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我司。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唐博文

  联系电话:010-66096767

  邮 箱:tangbowen@moe.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 编:100816

  附件: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名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22年7月13日

  附件: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  天津医科大学

  山西医科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医科大学  复旦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医科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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